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2023年2月13日☆遗失声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中街128号陈启成,身份证号码350111194605080318遗失福州统建拆迁工程处开具的收款收据2张,开票日期为2013年8月26日,收据号10067672,交款项目为天马佳园4#楼405单元,交款金额为480740元,开票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收据号为3302110,交款项目为胪雷新城一区10#楼501单元,交款金额为412832元,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启成▲声明:福州市三自爱国运动**的房屋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下郑家楼巷25、27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于2001年由仓山区拆迁工程处拆迁,回迁安置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高湖村龙院270号富民花园1#楼605单元、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283弄32号飞凤山庄4#楼104单元、福
州市仓山区上渡街道上渡路283弄38号飞凤山庄15#楼807单元,现由福州市三自爱国运动**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事宜。本会保以上被征收的房屋没有任何争议,今后若房屋的权利归属及面积分割有争议,均由本会自行承当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按照*判决为依据变更该安置房的产权事宜。若对上述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登报后30天内书面向仓山区拆迁工程处反映,逾期本会将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