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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z公告:经本公司股东会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1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x,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x企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资公告:经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从1000至1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x,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x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本公司股东已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