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解除通知书
X县山X游开发有限公司、X定X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X旅游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7月4日,X市*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六分公司(以下简称“X四建六分公司”)与X山语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院公司”)签订了“贵X金海雪山X院水疗度店扩建项目”的《合同协议书》;2013年7月18日,X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变更为“X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商控公司”)出具《关于X县山语院酒店改扩建项目的承诺函》,承诺为山语院公司X定县X院水疗度村酒店改装扩建项目下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供履约;2013年8月27日、2013年9月3日、2013年9月6日,X四建六分公司与山语院公司签订三份补充协议;2013年9月6日,X四建六分公司、X恒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投资”)与山语院公司签订补充协议;2013年11月8日,X四建六分公司、恒佳、X院公司与贵定中恒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X中恒公司”)又签订补充协议。2014年3月31日,X四建六分公司与恒佳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项目中X四建六分公司对X院公司、贵定中恒公司、X商控公司享有的一切权利均转让给了恒佳公司。在上述《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履约过程中,山语院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未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严重违法合同约定。因山语院公司违反协议约定,X四建六分公司、恒佳公司现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的约定,通知山语院公司:《合同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正式解除,请各方立即向恒佳公司支付欠付款项。特此通知。
X市*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六分公司
X恒佳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